职业教育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苏北所有县市及苏中部分地区的非城镇户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于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和孤残儿童、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子女将优先资助。 根据江苏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出台的助学金管理规定,受资助学生可连续三年每年获得2000元资助,资助经费由职业学校直接抵充学费。重点职业学校将安排资助对象进入相应专业就读,并优先安排参加勤工俭学,帮助解决生活费用问题。此外,资助对象毕业后,重点职业学校还将帮助联系就业。
据悉,“十一五”期间,江苏将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扶贫助学的力度,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预计2006年教育系统将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