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材回扣”可谓触目惊心,原来,被人们视为“象牙塔”的高校,竟然也充斥着“污垢浊流”。那么,商业贿赂这只黑手为什么能够伸进高校呢?
此次挖出的江苏“高校教材回扣案”,竟然涉及115所高校中的109所,这实际上已经是“一锅烂”的整体腐败了。这样的腐败,依托的是两条“犯罪链”:明扣→小金库→个人腰包→犯贪污罪;暗扣→个人腰包→犯受贿罪。显然,这样的“犯罪链”长久以来未能被及时发现和强力斩断,其原因在于学校设置权力时缺乏制约和监督功能,权力一旦过于集中就容易为腐败滋生提供温床。
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享有的办学自主权日益提高,高校内部一些领导人由于权力过大,高校内部本身又缺乏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这样就有了职务犯罪的条件和土壤。当高校领导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就容易形成一定范围法治的死角,造成高校职务犯罪。更可怕的是,现在高校内部腐败分子往往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这样就使得高校内部很容易出现“扎堆腐败”现象。
比如,在江苏高校系列教材回扣案中,涉案人员既有分管教材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也有教学方面的负责人,还有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总之,只要同教材采购环节沾边的人员,都是不法书商贿赂进攻的对象。可以想象,这样的“扎堆腐败”,发生于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高校,必然危害极大、影响极坏,不利于文明传承,造成更多的人“读不起书”。
值得强调的是,这样的“高校教材回扣案”,绝不仅仅发生于江苏。事实上,早在2004年8月5日的《中国经济网》上,就有关于四川高校购书回扣高达30%,13所高校中36名干部或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3名县处级干部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涉嫌犯罪总额高达1200余万元的报道。两年前就有这样触目惊心的“高校教材回扣案”,现在这样的腐败现象则有过之而无不及,笔者不禁要问,是不是这样的腐败已经成为全国高校的“通病”?而在教材回扣之外,诸如高校的基建、财务、物资采购、招生等重要环节是否也存在相应的腐败行为呢?
笔者以为,正是因为长久以来,人们对高校腐败缺乏一定的警惕性和预见性,在高校形成了“监督真空”,才使得种种腐败现象得以滋生蔓延。因此,要想消除种种高校腐败,除了在高校内部建立起更为健全、规范与科学的监督机制外,当前很有必要引入外部力量,设立专门的机构,建立起高校反腐“前哨”,对高校腐败起到“警示效应”和“发现功能”,从而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减少腐败机会,抑制腐败发生率。否则,在“高校教材回扣案”之外,必然还有更多的高校腐败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