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防侵权清查高校“洋教材”
2006年11月14日 10:41 来源:天府早报
作者:记者冯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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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12月底前将对省内各高校(含部属各高等学校)的外国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复制、出版、使用外国教材,停止一切涉嫌侵权的行为。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对于“洋教材”的使用,必须是原版或授权的国内版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都不得擅自复制、使用外国教材。对违反规定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院系、出版社、学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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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教育部 教育部 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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