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提出,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免费办理《失业证》;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通知》提出,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开设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都将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报名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等。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劳动部门将免费为其发放《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并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和帮助落实扶持政策。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将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