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辽宁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221.84亿元,比2005年增加35.11亿元,占当年辽宁财政支出的15.59%。当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额度在全国31个盛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在第九位。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的《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了这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明文规定要实现“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006年,全国有12个盛自治区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预算内教育拨款本年比上年增长比率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本年比上年增长。同时,全国有18个盛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辽宁则达到了“三个增长”的要求。
昨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辽宁预算内教育拨款比上年增长19.96%,当年辽宁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5.94%。也就是说,2006年,辽宁预算内教育投入增长要比财政收入增长高出4.02个百分点。
2006年辽宁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8.31%、28.76%、11.80%、10.98%、0.79%。
也就是说,2006年辽宁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也都达到了逐年增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