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采[2008]2号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我省2008年政府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八月一月二日
附件:
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通用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目录项目备注
一、货物类
(一)通用采购项目
1.一般办公设备:
计算机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打印机
复印机
速印机
传真机
扫描仪
投影机投影仪
多功能一体机
碎纸机
移动存储设备
2.电器设备
空调不含中央空调
摄影、摄像器材
3.网络设备
交换机
路由器
不间断电源
服务器
工作站
磁盘阵列
硬件防火墙
4.计算机通用软件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
5.公务用车轿车、越野车、面包车、大客车
6.电梯
7.办公家具5万元以上
二、工程类
1.办公用房修缮、装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