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装〔2008〕217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规定,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应用效益,提高教师和实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地相继开展了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并将其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中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规范管理,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依据,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普及实验教学,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二、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招实验考试办),设在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考试的业务管理,组织命题与制定评分标准,检查指导全省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省辖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考试工作,包括考点设置、制卷、考务培训、考务管理等;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为便于管理,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局可成立相应的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三、考试范围、内容、时间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每个考生应参加理、化、生三科的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内容: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
考试时间:每年4月1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中招实验考试办备案。
四、命题原则
(一)省统一命题,统一制订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