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烟台财政部门获悉,为推进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08年,烟台市将安排资金1.87亿元,主要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方面。
据介绍,08年将在去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小学70元、初中140元提高至小学90元、初中180元,免费提供使用地方课程的教科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5元、初中20元。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
另外,还将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由240元提高至295元,农村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由340元提高至445元。到2009年,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至350元,农村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至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