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丽水市教育采购分中心受市教育局委托,对学校体育教学器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
3、招标内容
3.1、标的名称:丽水市学校体育教学器材
3.2、品名、数量及基本技术要求:详见《丽水市学校体育教学器材货物需求一览表》。
3.3、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约定。万元以上。
4.2、投标人必须具有体育器材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能力,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3、产品通过省级以上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
4.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委托代理时提供)的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身份的证明(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省级以上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在丽水市教育系统的服务业绩(以购销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公司简介及相应资料。日向丽水市电化教育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后投标人经考察和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通知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等媒体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