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防震减灾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局长孔平向记者透露了他的修改建议:继续提升“地震应急救助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据了解,在这次汶川大地震救援过程中,先进的救助技术和装备挽救了许多幸存者的生命。而这得益于10年前立法者把“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写入了防震减灾法。
十年前“应急救助装备”被写进防震减灾法
十年后这条规定挽救震后众多人的生命
立法参与者讲述“救命”法条诞生记
5月16日凌晨5时,北川县城。
距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已过86个小时,江苏省淮安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的救援队员,仍坚持在一片废墟上搜救。突然,救援队员手中的音频生命探测仪探测到废墟下幸存者微弱的生命迹象!
“下面有人吗?”救援队员高喊。
很快,求救声传出:“我还活着,快来救我……”
这片废墟曾是北川县邮政营业厅。五层高的楼房,一二层已完全坍塌,三四五层由南向北倒塌。
救援队员移走第三层的预制水泥板后,在第二层楼板上凿开了一个小洞,将视频生命探测仪放入洞中,进行360度旋转探测后发现,幸存者米东(化名)被压在邮政营业厅的一层。他的位置在楼梯口附近,右腿被倒塌下来的水泥楼梯板压住,动弹不得。
为了解救米东,救援人员使用了各种先进工具:先在预制水泥板上用凿岩机凿开了一个洞,然后用金属切割机和钢筋速断器将预制板上的洞快速扩大;进入预制板底下后,又遇到楼梯水泥板,他们马上用液压剪切器,剪断较粗的钢筋;接着,救援人员又用液压扩张器,扩张米东的活动空间。
17日中午11时30分,米东被解救出来。
在这次地震救援中,这样的场面举不胜举。
“应急救援组织及时有力,救援队员临危不惧、顽强奋战,同时先进的救助技术装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专家这样评价。
“这主要得益于防震减灾法的一条规定。”这位专家说,这就是防震减灾法的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工作。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助装备的储备和使用训练工作。”
防震减灾法是在10年前“出世”的,事实证明,正是这条规定在10年后挽救了众多人的生命。那么,这条“救命”的规定是如何写入法律中的?记者为此进行了多方探询,终于在今天独家采访到了和这条法律规定关系密切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