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副委员长亲自率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对昆明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昆明市现有民办中小学170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160所,在校学生9.1万人,民办学校已成为昆明市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昆明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26所(其中小学1452所,中学27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工读学校1所),在校生74.1万人(其中小学52.9万人、初中21.2万人,特殊教育学生1517人,工读学校110人)。全市“普九”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石林、宜良两县获得全国“两基”先进县称号。全市小学毛入学率105.7%,辍学率0.18%。省一级示范小学44所、省市文明学校236所。初中毛入学率107%,辍学率1.85%。省一级初级中学18所、农村示范初中38所。全市现有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37391人,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8.14%和98.91%,新补充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全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全市小学和初中学校校长全部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另外,今年,市委、市政府又制定下发了《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了优惠政策和扶持力度,对民办学校的投入、管理、表彰作了明确规定。对委托招收公费学位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级财政按生均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给予补助,今年委托民办学校小学公费学位1900余个。同时,春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也纳入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范围,民办学校在现有收费标准上,按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减收费用,所需经费由市区按比例承担。
另讯今年以来昆明共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1667次,开展校警共建活动1.3万次,全市共立案侵害师生刑事案件26起、立案侵害师生治安案件5起,同比分别下降53%和72%。目前,全市共有法制副校长1921人,派驻学校保安1334名,治安相对复杂学校周边设置311个治安亭、警务室,学校交通安全设施标牌257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