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设施的恢复重建,要节俭实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同级同类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共建共享。
——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的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工商、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安全生产、环境、金融、文化等监督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消防设施。
——恢复重建城市(城区)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为乡镇挂职干部、支教、援医等人员提供宿舍。
——统筹村级公共服务,新建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为村级组织办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党员教育、警务、农业生产服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
第八章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交通
——加快公路的恢复重建,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和设施,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拥有两个方向上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对干线和支线铁路中受损的路段和运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维护和加固,对受损严重的线路和生产运营设施进行改建或重建,提高对外通道能力。
——区分轻重缓急,修复受损民航设施设备,全面恢复并提高民航运输能力。
——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应急交通指挥、抢险救助保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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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6 交 通 |
| 高速公路 修复勉县至宁强至广元、广元至巴中、雅安至石棉、都江堰至映秀、成都至绵阳、绵阳至广元、成都至邛崃、成都至都江堰、成都至彭州、宝鸡至牛背等高速公路 |
| 干线公路 修复国道108、212、213、316、317、318线等受损路段共约1910公里,以及22条省道(含2条省养县道)约3323公里,12条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约848公里,适时启动绵竹至茂县、成都至汶川高等级公路 |
| 铁路 修复加固宝成、成昆、成渝等干线铁路和成汶、广岳、德天、广旺等支线铁路,改建或重建宝成线109隧道等路段及受损严重的绵阳、广元、江油、德阳等主要车站,建设成都至都江堰城际铁路、成绵乐客运专线、兰渝铁路、成兰铁路、西安至成都铁路 |
| 民航 修复成都、九黄、绵阳、广元、康定、南充、泸州、宜宾、汉中、咸阳、安康、兰州、庆阳等机场以及民航空管、航空公司、航油等单位受损的设施设备 |
——适时启动对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先导和支撑作用的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的建设。
第二节 通 信
——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
——恢复重建邮政设施,按照城乡分布完善邮政局(所)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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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7 通信 |
| 公众通信网 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网交换机113万线、宽带接入设备56万线,移动通信网交换机1036万户、基站7809个,基础传输网光缆70775皮长公里、电缆12833皮长公里、传输设备17332端,业务用房68.7万平方米 |
| 通信枢纽 建立从成都到国际出入口的高效、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和数据灾备中心 |
| 应急通信 建立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卫星通信系统 |
| 邮政 恢复重建邮政综合生产营业用房57处、邮政支局385处、邮政设备设施2178台(套)、邮政配套设施及车辆 |
第三节 能 源
——恢复重建重点输电设施,骨干电源与外送通道,以及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和进户设施,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
——加强停运水电站设施安全养护,排除隐患,安全度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的统一规划,根据交通和送出工程等外部条件恢复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受损水电站的恢复重建。
——对电力设施和水电站大坝按照新的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复核,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补强加固。
——支持受损煤矿恢复重建,尽快发挥正常生产能力。对损毁严重、剩余储量小、开采条件复杂、安全条件差的煤矿,不支持恢复重建。
——修复气井、净化厂、炼油厂、管线及其保护设施、油库和加油站等,恢复受损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能力、成品油管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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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8 能 源 |
| 电网 恢复重建35千伏以上变电站324座,变电容量1809万千伏安,线路7372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容量380万千伏安,线路9.24万公里 |
| 电源 恢复重建江油、略阳电厂,紫坪铺、映秀、太平驿、福堂、杂谷脑河、碧口、汉坪咀、葫芦头、东方红等发电设施,其中大中型水电站129座、装机总容量700多万千瓦 |
| 煤矿 恢复重建天池、红星、大昌沟、赵家坝、荣山、坤达、西坡等164个煤矿及外部基础设施 |
| 油气 恢复重建气井1176口、中坝净化厂、南充炼油厂、兰成渝输油管道及保护设施、天然气管线100多条、油库8座、加油站922座 |
第四节 水 利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受损堤防、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疏浚淤堵河道,恢复防洪能力。消除堰塞湖(坝)对防洪的影响。恢复重建水文及预警预报等设施。
——结合受损水库除险加固和受损灌区重建,对受损供水设施进行全面修复,恢复供水能力。
——恢复重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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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9 水 利 |
| 防洪减灾 除险加固水库1263座、堤防1199公里,整治堰塞湖(坝)105处,恢复重建水文站112个 |
| 农田水利 恢复重建大型灌区7处、中小型灌区1289处、独立微型水利设施55498处 |
| 水资源监测 恢复重建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质监测设施4454处 |
第九章 产业重建
产业的恢复重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恢复重建、异地新建和关停并转,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机会。
第一节 工 业
一、结构调整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发挥规划区中心城市科技资源集中、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石油化工、磷化工、精细化工、纺织等产业。立足特色农林资源,发展食品、饮料、中药材等农林产品加工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
——坚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点抓好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废旧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支持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等开发环保建材产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合理确定产业重建规模和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或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企业。
二、企业重建
——恢复重建重大装备、建材、磷化工、医药等企业。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先启动服务灾区重建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项目。
——支持东汽、二重、攀长钢、长虹、九洲、宏达、阿坝铝厂、厂坝铅锌矿、成州矿业等中央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恢复重建。支持军工企业恢复重建。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恢复重建。
| 专栏20 工业企业恢复重建项目 单位:个 | ||||
| 小计 | 四川 | 甘肃 | 陕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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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恢复项目 |
2261 | 2057 | 152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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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重建项目 |
729 | 564 | 99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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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新建项目 |
611 | 459 | 103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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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01 | 3080 | 354 | 167 |
——支持受灾企业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积极引导和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参与受灾企业重组、重建。
三、产业集聚区
——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作用,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结合灾区企业异地新建,撤并和迁建部分县(市、区)产业园区,适当扩大部分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面积。
——新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承接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企业的异地新建,和其他企业集中布局。
——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与受援地区按合理布局的原则,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吸引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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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1 产业集聚区 | |
| 撤并和迁建的工业园区 | 阿坝水磨工业园区、平武南坝工业园、北川工业园、安县花荄工业园区、青川工业集中区、什邡蓥华工业园、什邡穿心店工业区、绵竹龙蟒河工业集中区、绵竹高尊寺化工集中发展区 |
| 扩大面积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油工业园区、德阳经济开发区、广汉经济开发区、彭州工业园区、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陇南西成(陇南)经济开发区等 |
| 新设立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天水、汉中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第二节 旅 游
——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加强重点旅游区和精品旅游线建设,恢复重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
——恢复重建旅游交通设施及沿线旅游服务区、服务站。做好旅游宾馆等设施的加固重建。建设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
——加强旅游市场宣传,及时通报旅游安全保障状况,恢复中外游客信心。加强旅游新资源、新产品的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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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2 旅 游 |
| 重点旅游区 建设羌文化体验旅游区、龙门山休闲旅游区、三国文化旅游区、大熊猫国际旅游区 |
| 精品旅游线 建设九寨沟旅游环线、藏族羌族文化旅游走廊、地震遗址旅游线、大熊猫栖息地旅游线、三国文化旅游线、川陕甘红色旅游线 |
| 景区景点 恢复重建都江堰—青城山、九寨沟、黄龙、剑门蜀道、蓥华山、李白故里、四姑娘山、武都万象洞、成县西狭颂、康县阳坝、舟曲拉尕山、青木川古镇、定军山、宝鸡炎帝陵、千佛崖、略阳五龙洞等 |
第三节 商 贸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以及便民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网络。重点恢复重建钢材和水泥等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
——整合现有物流设施,重建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生鲜食品和农产品冷链系统、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库,新建民族特需商品储备设施。引进大型物流企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
——恢复重建粮食和食用油库、粮油供应站、军供站点、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收购站点等粮食流通设施。恢复重建成品油、通用物资等国家物资储备设施。
——城镇应恢复重建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等零售业态,振兴传统商业街区,恢复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业。
——农村应恢复重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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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3 商贸网点 |
|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6个、农产品(含畜产品)批发市场85个、家装建材批发市场24个、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30个、其他批发市场36个 |
|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39个、超市79个、农贸市场267个 |
|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4个、农产品配送中心11个、农资配送中心28个、公共物流平台13个 |
| 粮油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161个,其中中央储备粮代储粮库28个、地方储备粮库133个 |
| 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9个、其他重要商品储备库28个,其中国家物资储备库2个 |
第四节 金 融
——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恢复重建营业用房、金库、金融网络信息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做好证券期货、保险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异地灾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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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4 金融机构 |
| 银行业 修缮加固网点1085个、原址重建776个、异地新建232个、撤并12个 |
| 证券业 修缮加固网点19个、原址重建2个、异地新建12个 |
| 保险业 修缮加固网点1211个、原址重建11个、异地新建50个 |
第五节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三星堆、绵竹年画、广元和都江堰文化产业园以及九寨沟演艺群、建川博物馆聚落等文化产业基地,加固改造徽县河池和成县同谷书画院,打造羌绣、强巴版画等优势品牌。
——恢复重建受损的演出展览、创意动漫,以及图书音像发行分销、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等网点。
第十章 防灾减灾
防灾减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统筹调度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 灾害防治
——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尽快治理险情紧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
——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发布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监测预警示范区。
——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
第二节 减灾救灾
——加强紧急救援救助能力建设,充实救援救助力量,提高装备水平,健全抢险抢修和应急救援救助专业队伍。
——加强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救灾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和灾情管理系统。
——结合交通网建设疏散救援通道,建立应急水源、备用电源和应急移动通信系统。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储备能力。
——完善各类防灾应急预案,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按灾情烈度提高灾区原有设防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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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5 防灾减灾 |
| 监测预警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10301个、地震灾害监测点324个,气象观测站和预警信息发布点264处 |
| 救援救助 建设省市县灾害救援救助应急指挥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121个 |
| 综合减灾 建设省级减灾中心3个、综合减灾宣传教育基地105个、城乡避难所129个 |
| 地质灾害治理 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8693处,其中搬迁避让4694处 |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
——在岷江、嘉陵江、涪江上游地区和白龙江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恢复重建种苗生产基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及生态监测、动植物病害防控设施和林区基础设施。
——在龙门山断裂带中心区域划定特殊保护区域,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独特地质地貌和震后新景观为主体功能,兼顾旅游业和其他不影响主体功能的产业发展。
——加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保护设施的恢复重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保护价值,受损严重、安全性差的各类保护区,要以保护为主,影响保护对象的生产设施等原则上不予恢复。
——恢复重建卧龙、白水江等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异地新建卧龙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做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建立大熊猫主食竹开花预警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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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6 生态修复 |
| 林草植被恢复 修复生态公益林48.53万公顷,退耕还林等补植补造12.47万公顷 |
| 种苗生产基地 修复种苗生产基地1.26万公顷、苗圃用房和温室大棚43.1万平方米 |
| 自然保护区 修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设施16万平方米 |
| 风景名胜区 修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 |
| 森林公园 修复国家森林公园17个、省级森林公园18个 |
| 森林防火与森林安全监测 修复防火瞭望塔350座、通信基站和中继台152座、专业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万平方米 |
| 林区基础设施 修复林区道路8202公里、给水管线2512公里、供电线路3643公里、通讯线路2829公里 |
| 草地恢复 修复草地15.53万公顷 |
| 水土保持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 |
第二节 环境整治
——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督管理,做好水源地和土壤污染治理、废墟清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
——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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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7 环境整治 |
| 饮用水源地保护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323处 |
| 土壤污染治理 高风险区和重污染土壤治理22处 |
|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建设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网点、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等 |
| 环境监测 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和设备 |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修复。
——对损毁耕地,要尽可能复耕,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损失。对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和过渡性安置用地,要适时清理,尽可能恢复成耕地。
——对损毁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以及其他具备整理成建设用地条件的地块,要抓紧清理堆积物,平整土地,尽可能减少恢复重建对耕地的占用,对废弃的建设用地,能复垦为耕地的要尽可能复垦。
| 专栏28 土地整理复垦 单位:公顷 | |||||
| 小计 | 灾毁耕地 整理复垦 |
临时用地 整理复垦 |
建设用地 整理复垦 |
其 他 | |
| 四川 | 145164 | 111880 | 6152 | 27132 | - |
| 甘肃 | 15506 | 12403 | 345 | 1441 | 1317 |
| 陕西 | 2826 | 1280 | 149 | 910 | 487 |
| 合计 | 163496 | 125563 | 6646 | 29483 | 1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