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申诉途径
“全国统一高考由于是封闭式阅卷,可以保证相对的公平,不允许复议情有可原,但对体优生的不当甚至错误评判,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救济途径。”湖北省宜昌市的王贵华对记者说。
王贵华的侄子小王今年参加高考,“从小就师从陈吉勇、魏轶力等国手,经常到北京参加羽毛比赛”的他,本希望通过羽毛球项目得到体优生的加分,但在项目测试中却没有过线,对此小王的家人非常不解,“和小王对局两次,每次都被他大比分打败的那个考生反而考了91分,名列第二。”
王贵华最先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请求查看比赛录像,但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以“没有录像”拒绝了王的请求。王贵华后来又找到了有关部门,一位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说,“评分是裁判的问题,而且体育打分本来就很主观。”
“评分细则非常详细,哪个动作获得多少分写得清清楚楚,怎么能说打分很主观的呢?”王贵华说,他以涉嫌渎职罪为由向上级检察机关举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教授余雅风认为,到目前为止,出现“民族成分造假”等不公平的高考竞争现象的解决途径,主要还是通过行政的方式解决。为了防止更多通过权力和金钱等不正当方式谋取加分的情况出现,应加强行政部门的检查力度,同时鼓励公民通过网络发帖等形式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
加分政策应通过听证和详细公示
6月16日,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名单,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整张公示表格横向仅分为考生报名序号、姓名、加分项目和加分值四项,纵向则是4516名考生的对应情况。粗略统计,在这4000多名考生中,学科竞赛加分的192人,体育加分的1000多人,少数民族加分的2000多人,至于学生来自哪个学校,参加过什么学科竞赛、什么体育项目都无从知晓。
其实,高考公示过于简单,简单到不足以成为监督依据的,并非浙江一地。例如,辽宁省招办公示的“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优秀学生名单”只显示了考生的姓名、考号和学校,考生获得加分的理由都没有说明。
为了平息民众对高考加分日渐强烈的不信任感,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日前表示,该省考虑举行高考加分听证会,把加分项目和政策摆到桌面,邀请学生、家长、学者和媒体等参与,“民怨”过多的加分项目可以考虑取消。
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陈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考加分是一项社会公共政策,应该从制度程序上加以规范,用听证的方式予以透明,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应该加多少分,哪些考生可以享受这些加分,这都需要公开听证制定,而不应由个别部门擅自规定,因为加分关系到的不是个别人,而是全体考生的利益。